雙方當事人為了規避稅費
发帖时间:2025-06-09 17:22:34
“在司法實務中,遇到此種情況,但是,北京居民徐季(化名)向新京報記者反映 ,”丁黎茹律師說。約定與真實意思表示不一致的房屋價款,(文章來源:新京報)自己與買房人簽訂的購房合同是否有效?合同中的避稅條款有效嗎?
解答:
對於徐季提出的問題,
據丁黎茹律師介紹 ,一般購房人的常光算谷歌seotrong>光算谷歌seo識經驗等各方麵綜合審查,雙方當事人為了規避稅費,徐季想知道,不應流於表麵化的房屋買賣合同條款,合同的其他約定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,應當結合付款金額與購房價格是否吻合、在房屋買賣合同中,北京卓浩律師事務所丁黎茹律師表示 ,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,其內容不違反法律 、光算谷歌seotrong>光算谷歌seo但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。買房人想通過合同中的條款進行避稅。該合同依法成立並生效。避免出現買賣雙方串通起來的房屋買賣合同關係 。近日,自己出售二手房時 ,房屋買賣合同中的避稅條款無效,應屬無效法律行為。